第318章 原告律师不要人身攻击(2/3)
却没办法参加,因为他今天要到拘留所报到了。经过公安机关调查认为,曾传智主动寻衅滋事,周云正当防卫,所以在周云跑了三趟公安机关后,曾传智被处以五天的行政拘留。尽管他各种抗议,但是都没用,只能是收拾东西去拘留所报到了。开庭的时间到了,周云还是和往常那样来到了林吴市人民法院,到了这里真的像是到了家一样。轻车熟路地找到第四庭,随后便在原告位置上坐下,今天这个开庭比较重要。等了大概十分钟左右,赛可公司的人到了,老应和一个大概三十多岁的女律师。周云看了一眼便收回目光,不管对手是谁,他要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赢!庭审开始,周云的看法自不必说,保交楼项目应该被视为维稳项目,那么现在明显无法按期交房的情况下,业主应当有权了解项目进度。对面的女律师随即开始答辩。“首先,作为代建方,我方会努力督促施工方按期交工。”“我方认为业主方无权查询施工进度,合同里并无该约定,且该项目并没有逾期。”赛可公司这边的抗辩理由很简单,就是说合同里没约定,现在还没逾期呢,你说这些都没用。退一万步说,就算真的晚了,你们可以基于合同去提违约金,但是现在不能调查进度。理论上来说在房屋交付之前,房屋所有权是归开发商的。业主的知情权无法对抗这种权利。这局面要是让以前被周云送进去的那些领导看的话都会懵逼,因为以前周云讲的最多的就是“依法依规”以及“按照合同办事”。而周云的对手说的最多的就是“稳定”和“大局”。结果现在反过来了,周云的对手在扯合同,周云在那里大谈特谈“要稳定”以及“大局为重”。律师嘛,没点见人说人话的本事做个屁的律师,反正周云的看法是,目前的情况下,业主必须要有知情权。不能被代建方给蒙在鼓里。双方的核心争议点就是,在已经烂尾过一次的保交楼项目中业主有没有对于施工进度的知情权。被告律师并没有注意到,在她答辩的时候周云的脸色特别古怪,尤其是在她说出“当前并没有逾期”这句话的时候。终于案子到了法庭辩论阶段,周云率先开火,一句话直接让对方懵逼了。“目前保交楼的钱就是我把开发商老板送进去之后才要回来的,所以监管账户里真的有多少钱我很清楚。”就是这么霸气,钱都是我要回来的,开发商老板也是我送进去的。“被告方一而再再而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