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十八年前(3/5)
第二段。”
报道的最后部分,回顾了十八年前的案情,最后部分也提到了凶手最终定罪的关键——有目击者看到了凶手骑摩托离开现场!
而这名至关重要的人证,正是“三枝食品的社长”,也就是三枝尚彦本人!
意识到了什么的白石,连忙确认了下这起陈年旧案的发生时间,果然……
“1998年11月14日晚上九点半左右……和谷繁明利的案件,就是同一个时间啊!”白石这时也明白了过来。
“没错,因为受害者是山之不动产的大小姐,当时警视厅的压力很大,所以谷繁明利的案件,哪怕没有排除他杀,也一直由警署独立调查,进展比较缓慢……
“而就在我们锁定了三枝尚彦的时候,他已经成了小野美希遇害案的重要人证……对于烟蒂,他坚称是前一天去拜访时留下的,并且看这时间和两个案发地点的距离就知道,他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两地,所以……
“上面一些人选择了相信他在小野美希遇害案中证词,很快米署就得到了上面下达的指导意见,谷繁明利身亡的案件,最终只能以‘自杀’结案。”
目暮这时的语气也很无奈。
不过……
毕竟他不是白石,普通警员这种情况下没法坚持什么,即使坚持了,结果也是自己被闲置、甚至是被清出队伍。
目暮能做的,也就只有一直、一直记得这起案件!
哪怕十八年后,再被人提起,他也清晰地描述了出来……
显然他早就准备好,有朝一日能令这起案件,重新来到大家的视野中。
“原来如此……”白石这时也感慨了一句。
不得不说,如果这个三枝尚彦,真的是谷繁案的凶手,那他还真是“聪明”!
虽然本身没什么过硬的关系,但是却生生给自己造出了一个、令警方不得不配合他的“关系”!
白石这时也想起来,绫子之前也说过,山之不动产的小野会长,为人执拗、脾气也很大,想来当时将警方逼得很紧,而三枝应该也正是在看到新闻后,利用了这一点……
不过还有一件事,白石不得不在意:“目暮警部,当时负责小野美希遇害案的‘上面’……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