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9章 危险驾驶罪的提案(1/3)
老爸的话,一下子就把李舜给点醒了。前世就发生过几起,因为醉驾以及追逐竞驶而造成的重大交通事故。这些惨剧在发生后,自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可因为缺乏必要的法律条款,法院不得不对那几个肇事者进行了轻判。这一度造成了,很多市民对国内法律条款的误解。有关部门及法律工作者只能痛定思痛,开始围绕这些案例制定相应的处罚标准。
在2011年5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里,直接设立了危险驾驶罪。将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及飙车等行为,纳入刑法并设定为刑罚?。
这一世,倒是可以建议父亲,可以就醉驾以及追逐竞驶等行为提前进行刑罚的认定。这样的话,说不定就能从源头上遏制恶性交通违法的发生。
于是,李舜也就把自己的想法给说了出来。只是老爸也没听明白,最后无奈的问道:”舜舜,你建议的提案是否太高端了些。我不是学法律的,也不知道你建议设立的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有什么区别?“
这下李舜也知道自己有点操之过急了,赶紧仔细的给父亲解释起来:”现在对于交通违法的查处的依据,是1988年出台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条例通常由各级政府制定的,属于行政法规的一种。而法规的制定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条例的法律效力,肯定是不如法规的。
因此有条件的话,你可以向有关部门建议尽快制定道路交通法规。接下来,我再说下交通肇事罪的一些要领。交通肇事,是指肇事者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法规,从而引发重大的交通事故的恶果。
法律规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将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通常犯交通肇事罪的,一般都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交通输肇事后,出现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以7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我建议设立的危险驾驶罪,是指只要是醉驾,飙车等行为就会直接认定为危险驾驶罪。同时,肇事司机将受到刑事严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