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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3外交(2/6)

宗在基督教君主之间促成和平、解决争端,以最有力和最广泛的权威确认君主的承诺,对违反承诺的君主施以绝罚的制裁,解除君主的誓言。

    格里高利七世希望“以封建模式取代帝国模式,建立一个欧洲国家联盟,其形式是通过法律和政治联系将国家与罗马教廷联系起来的附庸制度”。

    尽管“基督教国度”的概念出现在中世纪,但在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时期,它的影响仍然存在。

    教宗所派往各国的教宗使节在教会内外部拥有双重职能,在教会内部,教宗使节作为教宗的代表,可以召集和主持主教会议,推动教会改革议程。

    他们协调不同地区和教派的宗教仪式,规范和整顿教会纪律,打击教会腐败,促进教会中央集权,增强教会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在教会外部,他们被派驻到当地政府,代表教宗进行外交和行政事务。

    他们在当地教会中享有荣誉地位,在主教会议以及和平、停战会议上担任主席,从而在外交场合中发挥重要作用。

    而到了近代,建立常驻外交使节制度最主要的原因是日益繁多的外交事务和动荡不安的国际局势。

    这迫使君主必须派遣特定的使节常驻他国收集和传送信息,以便掌握别国的最新动态,从而采取有利于保障本国安全和利益的措施。

    此外,各国政府也陆续建立了负责处理外交事务的部门,外交制度逐渐走向专业化和职业化。

    大约在13世纪的时候,欧洲各国之间开始相互派出常驻使节。

    自意大利起,尤其是威尼斯,因为贸易需要成为了各国使节的聚集地。

    到了15世纪,意大利开始向西班牙、德国、法国和英国派遣常驻代表,这一变化标志着外交关系的深化。

    而此次英国想和明国建立的,就是这样一种常驻代表,负责保护英国商人同明国贸易的利益。

    当然,常驻代表也承担着和明国政府进行沟通的权责,毕竟两国相距太远,英国商船往返一次就需要一年的时间。

    只有派出常驻代表,才能切实保护英国商人的利益,否则怕是没多少人敢往这里来。

    实际上,德雷克已经看到了东方商品的魅力,他带回英国的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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